店舖頂手

发布者呆呆的回忆_134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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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香港店舖頂手必讀】拆解3+3租約死約期陷阱,精明計算免租期殘值

香港店舖頂手成敗關鍵,往往藏在租約首行「3年死約+3年生約」的小字裡。不少新手老闆誤以為生約期可隨時退場,結果賠上按金又惹上官非。今次就同大家拆解點樣睇穿死約期陷阱,計清免租期著數。


死約期三大伏位

首先要知道,死約期內退租等於自殺。業主有權追討:

餘下租期的全額租金(即使舖位丟空)

沒收相當於三個月租的按金

律師費及追討成本

最近銅鑼灣有茶餐廳頂手,新東主無視尚有8個月死約期,結果被追討廿幾萬租金差額。


免租期殘值計算法

頂手時要將免租期當真金白銀計:

若原租約有2個月免租期,而前手已用1個月

剩餘1個月免租期價值 = 現月租×1

頂手價應相應扣減這筆隱形資產

深水埗有間時裝舖就因計漏免租期殘值,變相多付六萬頂手費。


生約期逃生門

生約期並非自由身,要留意:

多數條款要求提前3-6個月書面通知

退租時須恢復單位原狀(拆裝修要計成本)

業主可能要求新租客接手才放行

佐敦有間藥房就因無預早通知,白交半年租金才甩到手。


記住:死約期剩餘時間越長,頂手價要壓得越低;免租期殘值要當現金扣減;生約期退租條件要白紙黑字寫明。下次見到「香港店舖頂手」廣告,第一時間問業主攞租約副本睇清楚條款,免得接火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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