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意放轉手

发布者呆呆的回忆_134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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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淚教訓!避開香港生意轉手後遭追債的漏洞


在香港完成一宗生意轉手,本該是買賣雙方各取所需的喜事,卻因隱藏漏洞演變成噩夢開端。無數買家在接手後突遭追債,輕則賠償數十萬,重則拖垮新業務。下面將揭露三種最常見的追債陷阱,助您在生意轉手關鍵時刻築牢防線。


漏洞一:賣方隱瞞「炸彈負債」

典型手法:

員工賠償黑洞:遣散費、工傷賠償、積欠強積金等債務,被刻意不列入財務報表

供應商抵押協議:賣方曾以公司資產為私人借款擔保,買家接手後遭財務公司追討

真實案例警示:

2022年,某連鎖快餐品牌完成生意轉手三個月後,突然收到勞工處追討前員工工傷賠償連利息共85萬港元。買方翻查紀錄發現,賣方早於交易前半年收到索償通知卻蓄意隱瞞。高等法院最終判買家需承擔債務,因交易條款未列明賠償責任時限。

防禦關鍵:

盡職調查時索要賣方簽署的《無潛在勞資索償聲明書》

聘請勞法律師核查過去三年員工合約與賠償記錄


漏洞二:法律結構誤選——股份收購的連帶責任

血淚教訓:

許多買家為節省印花稅選擇「股份收購式生意轉手」,卻不知此舉將繼承公司所有歷史債務。

風險對比:

股份收購:承接所有隱藏負債,追債風險極高

資產收購:僅限購買標的資產,法律責任有效切割

實戰慘案:

2023年某物流公司進行生意轉手,買方以股份收購方式接手。半年後海關追查發現,賣方曾走私高價值電子零件,買家被連帶罰款220萬港元並暫停牌照。若當初選擇資產收購,即可避免此類歷史責任。

自保策略:

涉及高風險行業優先考慮資產收購型生意轉手

股份交易須明訂「賣方對歷史債務全責」條款


漏洞三:合約條款設計缺陷

致命盲點:

買賣協議未涵蓋責任追溯期

賠償金額上限設定過低

司法案例啟示:

某零售企業生意轉手後,買方遭供應商追討賣方簽訂的不平等供貨合約賠償150萬港元。因買賣協議未要求賣方擔保合約合法性,買方最終獨自承擔損失。

條款強化要點:

陳述與保證條款:明確要求賣方擔保無未披露重大負債

賠償基金機制:扣留10-15%交易款項存入共管賬戶至少18個月

無限責任事項:針對稅務違規等特定風險排除賠償上限


終極防線:三層盡職調查實戰守則

債務驗證術

向稅局申請無欠稅證明

查閱公司註冊處押記登記冊確認資產狀況

人員面談策略:

約談關鍵員工與供應商,查證口頭承諾或潛在糾紛

司法紀錄排查:

委託律師檢索法院及勞資審裁處案件紀錄


香港生意轉手絕非簽約付款即告完成。無論選擇股份收購或資產收購形式的生意轉手,皆需嚴防三大漏洞:

股份收購式生意轉手是承接歷史負債的高危選擇

資產收購型生意轉手雖稅負較高,卻能有效切割法律責任

協議條款的嚴謹度直接決定日後追償成敗

進行生意轉手交易時,聘請熟悉香港商業轉讓的律師團隊把關協議,才是避免血淚教訓的最終解方。真正的商業智慧,在於讓生意轉手成為新起點而非噩夢開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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